想直播带货?先看看赔偿腾讯300万的案例

2022-08-28 来源: 未知

近日“4月1日晚8点,中国第一代网红将在抖音示范直播带货”的消息瞬间火爆了朋友圈。对于罗永浩来说,从手机等科技产品研究的战地转移到直播领域,也是迈开了新的一大步。能否成功,结果暂且未展现在公众面前。但这一改变,无疑让原本已经热门的直播带货方式又添了新话题。image.png

从口红一哥李佳琦“OMG”、“全体女生,买它买它买它”的语录传遍全网,到直播女王薇娅帮袁隆平推广水稻,一分钟卖出86万斤的销售战绩,直播带货的热度可谓只增不减。但是,直播带货真的这么简单吗?我们带你先看看以下这个赔偿300万元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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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腾讯公司


被告:北京六间房科技有限公司


原告认为六间房公司将涉案关键词(全民K歌)设置为付费关键词的行为,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亦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被告方赔偿500万及合理支出10万。


在经过一审、二审之后,2019年3月8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终审判决六间房公司构成侵权,赔偿原告300万元。


在二审中,争议焦点之一为北京六间房科技有限公司称本方的涉案行为已超出第42类的商标保护范围,一审判决结果存在错误。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明确表示其侵权行为包含在第42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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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双方所争议的第42类商标,其包含软件运营服务,指的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将原本需要安装软件才能实现的功能,改由在线提供的软件服务。而六间房公司搭建的直播服务平台系统,向用户提供网页上的在线视频直播服务,内容与第42类中的软件运营服务所定义的服务内容基本相同或相类似。


除了第42类商标,在运营直播的过程中,还需要了解哪些商标注册分类呢?



直播平台的商标注册类别


第9类

包含计算机软件、硬件等。其中类似群【0901】中的可下载的计算机应用软件、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都会涉及对软件、程序的下载,六间房利用商标字样提供下载服务以获取商业利益的行为就侵犯了腾讯“全民K歌”的商标专用权。


第42类

其包含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提供互联网搜索引擎、软件运营服务【SaaS】等内容。北京六间房科技有限公司搭建的直播服务平台系统,为用户提供了网页上的在线视频直播服务,与第42类中的软件运营服务的内容基本相同或相类似。


第45类

其包含计算机软件许可(法律服务)、域名注册(法律服务)、交友服务、在线社交网络服务等。案件中,六间房网站提供的服务具有通过网络实时互动的在线社交功能,与第45类上的第14781665号“全民K歌”商标的核定服务项目构成相同服务。



直播平台推广的商标性使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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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全民K歌”与六间房科技有限公司的二审判决书中提及的商标性使用行为,指的是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商标法》第四十八条)


在认定某行为是否构成商标性使用的问题下,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 必须将商业标识用于商业活动中

  2. 使用的目的是为了识别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

  3. 通过使用能够使相关公众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


当满足以上三个条件,就构成商标性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就会构成对他人注册商标的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