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深圳知识产权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深圳市2020年的知识产权资助项目申报即将于2020年4月1日开始。深我们特地总结了其中「商标注册资助项目」和「著作权登记资助项目」申报材料如下。
申报时间:2020年4月1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截止。申报2018年度商标注册资助(马德里体系)、2019年度商标注册资助(马德里体系)、2018年度商标注册资助(单一国家)、2019年度商标注册资助(单一国家)、2018年度商标注册资助(欧盟、非洲知识产权组织)、2019年度商标注册资助(欧盟、非洲知识产权组织)、2018年度商标注册资助(港澳台)、2019年度商标注册资助(港澳台)、商标注册资助(国内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地理标志)。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19〕10号)的第十条规定。
1.申请人通过马德里体系取得商标注册证书的,按指定国家或地区的数量资助,每指定一个国家或地区资助1000元,每件最多资助20个国家或地区。申请人在取得马德里国际注册证书后凭证书一次性申请资助,同一商标在各指定国家核准注册后不再重复资助。
2.申请人取得欧盟知识产权局、非洲知识产权组织(OAPI) 、非洲地区工业产权组织(ARIPO)商标注册证书的,每件给予资助3000元。
3.申请人在单一国家取得国外商标注册证书的,每件给予资助1000元,且该项同一申请人申报2018年度商标注册资助项目所有单一国家受资助总件数不得超过2件、申报2019年度商标注册资助项目所有单一国家受资助总件数不得超过3件。
4.申请人在港澳台地区取得商标注册证书的,每件给予资助1000元,且该项同一申请人申报2018年度商标注册资助项目所有港澳台地区受资助总件数不得超过2件、申报2019年度商标注册资助项目所有港澳台地区受资助总件数不得超过3件。
5.申请人取得国内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注册证书的,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每件给予资助20万元,地理标志每件给予资助50万元。
6.申报2018年度商标注册资助项目中取得马德里国际注册证明、欧盟知识产权局、非洲知识产权组织(OAPI) 、非洲地区工业产权组织(ARIPO)国际组织注册证书、单一国家注册证书、港澳台地区注册证书的注册日或签发日为2018年5月16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含起止日当天);
申报2019年度商标注册资助项目中取得马德里国际注册证明、欧盟知识产权局、非洲知识产权组织(OAPI) 、非洲地区工业产权组织(ARIPO)国际组织注册证书、单一国家注册证书、港澳台地区注册证书的注册日或签发日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含起止日当天);
取得国内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地理标志注册证书的注册公告日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含起止日当天)。
7.本款第1-4项针对同一申请人的每年度资助总额不得超过50万元(申报2018年度商标注册资助项目年度资助总额不得超过25万元;申报2019年度商标注册资助项目年度资助总额不得超过50万元),且仅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资助,不包括商标变更、转让、续展等相关业务所生的费用。
8.2018年度与2019年度商标注册资助项目应当在对应年度申报地址提交申报。
9.该资助为一次性资助,同一件境外商标之前年度已经获得过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境外商标资助的不能再重复申报,此资助项目集中申报,一年度仅开展一次申请时间,请谨慎提交,避免错报,漏报。
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非个人申报商标注册资助项目: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个人申报商标注册资助项目:具有深圳市户籍或者持有效的深圳市经济特区居住证的个人。
3.商标权为多方共有的,则以第一顺序商标权人提出申请且申请人应符合上述第1、2项条件之一。
4.申请人相关信息均以马德里国际注册证明/境外商标证书/国内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地理标志商标证书上的权利人、国别、地址(应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日期信息为准。
申报商标注册资助项目应在网上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申请表(即在系统上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信息,同一申请人6件及以上的商标注册该资助项目,建议选择“批量申报”,填写表单相对复杂,适合申请量较多申请人,5件及以下的商标注册该资助项目,建议分次进行“单项申报”)。
申报单一国家资助项目“注册地”填写应当与证书一致的国家名称,马德里体系、欧盟知识产权局、非洲知识产权组织(OAPI)、非洲地区工业产权组织(ARIPO)“注册地”填写组织名称,示例:取得马德里体系国际注册证的国际商标,注册地填写“马德里体系”。
2. 申请主体资格材料:
2.1非个人申报商标注册资助项目:企业无需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清晰公章。
2.2个人申报商标注册资助项目:深圳市户籍应当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及本人签名;持有效的深圳市经济特区居住证的个人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及本人签名、有效居住证正反面及本人签名,并提供居住证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服务平台”最近一年有效签注记录截图及本人签名。
2.3申请人己经发生变更,企业无需提变更证明,事业单位提供主管部门出具变更证明文件并加盖清晰公章,个人姓名己发生变更,提供公安部门出具变更证明文件及本人签名。
2.4申请人有委托代办机构办理商标注册资助项目,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代办机构办理该项目申报的《申报项目委托情况申明》(参照系统上材料清单自检范本表格下载模版),同时提供代办机构具体办理项目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项目经办人社保卡正反面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费用明细表(明细表中要能清晰展示社保缴纳单位的全称),上述材料均需申请人及代办机构双方确认。申请人为非个人申请人时,申请人与代理机构双方加盖清晰公章,申请人为个人申请人时,申请人本人签名,代理机构加盖清晰公章。
个人申请人有委托其他个人办理申报商标注册资助项目,应当提供申请人授权委托其他个人办理该项目申报的《申报项目委托情况申明》(参照系统上材料清单自检范本表格下载模版)并双方签名,同时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及签名。
非个人申请人未委托代办机构办理商标注册资助项目,应当提供《申报项目委托情况申明》(参照系统上材料清单自检范本表格下载模版),同时提供项目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社保卡正反面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费用明细表(明细表中要能清晰展示社保缴纳单位的全称),上述材料均需加盖申请人清晰公章。
个人申请人未委托代办机构办理商标注册资助项目,应当提供《申报项目委托情况申明》(参照系统上材料清单自检范本表格下载模版)并签名。
2.5申请人类型为企业时,应当进入人民法院公告网(https://rmfygg.court.gov.cn/),公告类型选择破产文书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为“没有找到符合条件的相关内容”进行全屏截图证明,加盖企业清晰公章。
2.6上述第2.1至2.5项,申报商标注册该资助项目,申请主体资格材料制作在一份PDF格式文档内,确保页面内容清晰,所有页面内容为正向,不可横置或倒置,并上传至系统。
示例:企业委托代办机构办理,应当将申报项目委托情况申明、办理项目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社保卡正反面及社保缴纳费用明细表、人民法院公告网截图,按上述顺序制作在一份PDF格式文档内。
示例:事业单位未委托代办机构办理,应当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有变更,需提供变更证明)、申报项目委托情况申明、办理项目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社保卡正反面及社保缴纳费用明细表,按上述顺序制作在一份PDF格式文档内。
示例:持有效的深圳市经济特区居住证的个人未委托代办机构办理,应当将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居住证正反面、最近一次居住证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服务平台”签注记录截图、申报项目委托情况申明,按上述顺序制作在一份PDF格式文档内。
文件应当以申请人名称+项目名称+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命名,示例:“深圳市***科技有限公司商标注册资助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或“张三441502199012121212商标注册资助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3. 商标注册文本,非中文的商标注册文本还应提供中文翻译件:
3.1马德里体系:提供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证明(存在多页需一并提供)及翻译件(参照系统上材料清单自检范本表格下载模版),翻译件应当加盖清晰公章(个人申请人签名),并制作在一份PDF格式文档内。
3.2欧盟知识产权局、非洲知识产权组织(OAPI) 、非洲地区工业产权组织(ARIPO):提供对应国际组织商标注册证书(存在多页需一并提供)及翻译件(参照系统上材料清单自检范本表格下载模版),翻译件应当加盖清晰公章(个人申请人签名),并制作在一份PDF格式文档内。
3.3单一国家:提供对应国家商标注册证书扫描件(存在多页需一并提供)及翻译件(参照系统上材料清单自检范本表格下载模版),翻译件应当加盖清晰公章(个人申请人签名),并制作在一份PDF格式文档内。
3.4港澳台地区:提供对应地区商标注册证书扫描件,存在多页的制作在一份PDF格式文档内。
中国香港地区商标证书为英文版本,应当提供翻译件(参照系统上材料清单自检范本表格下载模版),翻译件应当加盖清晰公章(个人申请人签名),并将商标证书及翻译件制作在一份PDF格式文档内。
3.5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地理标志:以单项申报形式申请,提供对应类型的商标注册证书扫描件(商标证书类型参照系统提供模版范本),存在多页或正反面的一并扫描提交,并制作在一份PDF格式文档内。
3.6上述商标证明文件,以每件商标作为单位,文件命名应以商标注册号命名,不含空格或“/”等特殊符号,商标注册号存在英文字母应填写大写字母,示例:1021053A,命名不符合要求则无法提交成功。
3.7上述材料制作在一份PDF格式文档时,确保页面内容清晰,所有页面内容为正向,不可横置或倒置。
3.8批量申报需在对应年度的申报页面下载的EXCEL模版,模版中“商标注册号”一列填写应当与上传的商标证明文件命名一致,命名不一致则系统无法校验通过。如商标注册号以数字“0”开头的,请在单元格以英文输入法,在商标注册号前面输入“’”符号,示例:’0123456。其他单元格按表格批注要求填写内容,其中马德里体系模版当中每件商标最高可选择20个指定国家或地区。
同时申报2018年度与2019年度应当分开制作对应年度EXCEL模版,并在对应年度申报页面上传EXCEL表格。
同时申报2018年度与2019年度应当区分各年度所有发明商标证明文件,将对应年度所有商标证明文件(不含EXCEL表格)的PDF全选中后,点击右键分别形成ZIP格式压缩文档,注意压缩后的ZIP文档大小不能超过500M,且在对应年度的申报页面分别上传申报系统,切勿直接点击文件夹压缩。
本项目的受理、审核及资金拨付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1.按网站提示填写提交
需要获得L3级别核验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办理L3级别核验详情请参考指南第65页至第70页),填报信息应真实,合法,准确,以免影响用户信用,要确保注册申请人、商标权人以及银行开户名三者一致否则资助申请无法通过审核并且不能办理领款,请勿随意申报。请谨记申请项目的账户名与密码,丢失无法找回。
2.在申报系统中按要求逐项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申报材料。
应按系统要求格式填报商标权人,注册号,注册公告时间,商标名称等申报信息,并上传所要求的申报材料。
3.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和初审。
首先审核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对于主体资格材料不完善的,限期予以补正,未在规定时间内补正则视为放弃该件商标资助申请,如不符合政策规定不予资助。
主体资格审核通过后,再进行资助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对于申报材料不完善的,限期予以补正,未在规定时间内补正则视为放弃该件商标资助申请,如不符合政策规定不予资助。
4.我局将每月15日(如遇节假日,将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定期在系统中更新审批结果,发出补正通知。补正期通常为3个工作日,请申请人务必定期登录系统查看审批意见。
5.审核过程中发现申请人可能存在非正常申请情形时,可暂停资助审批,展开调查程序。
6.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应在市财政部门下达预算后通知申请人办理领款手续,申请人未按通知要求领款的视为放弃申请资助款。
1.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和申报指南要求的。
2.被列入市财政专项资金违规、失信信息名单的。
3.经查询深圳市信用网,被列入国家有关部门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拒不执行生效的知识产权行政处理决定或者司法裁判的,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
5.经查询人民法院公告网,发现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
6.其申请项目已根据《深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19〕6号)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同或类似资助的。
申报时间:2020年4月1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截止。申报著作权登记资助(一般作品著作权)资助项目、著作权登记资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资助项目。
登录后选择办理情形:著作权登记资助(一般作品著作权)/著作权登记资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阅读并勾选同意《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服务条款》内容,点击下一步进入申报,或者从广东省政务网登陆后,在切换区域和部门选择深圳市以及市场监督管理局,点击公共服务并找到著作权登记资助(一般作品著作权)/著作权登记资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或搜索著作权登记资助(一般作品著作权)/著作权登记资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选中申报对应的资助类型后进入申报页面。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19〕10号)的第十一条规定。
1.申请人取得国家软件著作权登记机构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2019年度登记量20件以上(含20件)的,每件给予资助300元,非个人申请人2019年度资助不超过10万元,个人申请人2019年度资助不超过1万元。
2.申请人的一般版权作品获得国家或广东省版权登记机构颁发的《作品登记证书》,2019年度登记量5件以上(含5件)的,每件给予资助200元,非个人申请人2019年度资助不超过10万元,个人申请人2019年度资助不超过1万元;所资助的一般版权作品仅限以下类型:
(1)文字作品;
(2)音乐作品;
(3)美术、建筑作品;
(4)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5)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3.申报著作权登记资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资助项目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登记时间为2018年11月16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含起止日);
著作权登记资助(一般作品著作权)资助项目的《作品登记证书》的登记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含起止日)。
4.该资助为一次性资助,同一件著作权之前年度已经获得过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的不能再重复申报。此资助项目集中申报,一年度仅开展一次申请时间,请谨慎提交,避免错报,漏报。
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非个人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资助项目: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个人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资助项目:具有深圳市户籍或者持有效的深圳市经济特区居住证的个人。
3.著作权为多方共有的,则以第一顺序著作权人提出申请且申请人应符合上述第1、2项条件之一。
4.申请人相关信息均以著作权登记证上的权利人、地址(应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日期信息为准。
5. 申报著作权登记资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资助项目的通过代理机构申请的服务费用不得低于资助金额(费用每件不得低于300元)。
6.申报著作权登记资助(一般作品著作权)年度(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著作权登记量不满5件,不予以申报;
申报著作权登记资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年度(2018年11月16日至2019年12月31日)著作权登记量不满20件,不予以申报。
申请著作权登记资助项目应在网上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申请表(即在系统上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信息,选择“批量申报”进行申请该资助项目))。
2.申请主体资格材料:
2.1非个人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资助项目:企业无需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清晰公章。
2.2个人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资助项目:深圳市户籍应当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及本人签名;持有效的深圳市经济特区居住证的个人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及本人签名、有效居住证正反面及本人签名,并提供居住证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服务平台最近一年有效签注记录截图及本人签名。
2.3申请人己经发生变更,企业无需提变更证明,事业单位提供主管部门出具变更证明文件,个人姓名己发生变更,提供公安部门出具变更证明文件及本人签名。
2.4申请人有委托代办机构办理著作权登记的资助项目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代办机构办理该项目申报的《申报项目委托情况申明》(参照系统上材料清单自检范本表格下载模版),同时提供代办机构具体办理项目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项目经办人社保卡正反面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费用明细表(明细表中要能清晰展示社保缴纳单位的全称),上述材料均需申请人及代办机构双方确认。申请人为非个人申请人时,申请人与代理机构双方加盖清晰公章,申请人为个人申请人时,申请人本人签名,代理机构加盖清晰公章。
个人申请人有委托其他个人办理申报著作权登记的资助项目,应当提供申请人授权委托其他个人办理该项目申报的《申报项目委托情况申明》(参照系统上材料清单自检范本表格下载模版)并双方签名,同时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及签名。
非个人申请人未委托代办机构办理著作权登记的资助项目,应当提供《申报项目委托情况申明》(参照系统上材料清单自检范本表格下载模版),同时提供项目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社保卡正反面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费用明细表(明细表中要能清晰展示社保缴纳单位的全称),上述材料均需加盖申请人清晰公章。
个人申请人未委托代办机构办理著作权登记的资助项目,应当提供《申报项目委托情况申明》(参照系统上材料清单自检范本表格下载模版)并签名。
2.5申请人类型为企业时,应当进入人民法院公告网(https://rmfygg.court.gov.cn/),公告类型选择破产文书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为“没有找到符合条件的相关内容”进行全屏截图证明,加盖企业清晰公章。
2.6上述第2.1项至第2.5项,申报著作权登记的资助项目,申请主体资格材料制作在一份PDF格式文档内,确保页面内容清晰,所有页面内容为正向,不可横置或倒置,并上传至系统。
示例:企业委托代办机构办理,应当将申报项目委托情况申明、办理项目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社保卡正反面及社保缴纳费用明细表、人民法院公告网截图,按上述顺序制作在一份PDF格式文档内。
示例:事业单位未委托代办机构办理,应当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有变更,需提供变更证明)、申报项目委托情况申明、办理项目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社保卡正反面及社保缴纳费用明细表,按上述顺序制作在一份PDF格式文档内。
示例:持有效的深圳市经济特区居住证的个人未委托代办机构办理,应当将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居住证正反面、最近一次居住证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服务平台”签注记录截图、申报项目委托情况申明,按上述顺序制作在一份PDF格式文档内。
文件应当以申请人名称+项目名称+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命名,示例:“深圳市***科技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或“张三441502199012121212一般作品著作权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3.著作权登记证书、著作权登记代理机构相关发票和合同:
3.1申报申报著作权登记资助(一般作品著作权)资助项目:提供《作品登记证》,文件为PDF格式文档,如存在正反面或多页,应当按顺序制作在一份PDF格式文档内,确保页面内容清晰,所有页面内容为正向,不可横置或倒置。
文件应以作品登记号命名:不含汉字、小数点及“-”等其他特殊符号,示例:2018ABC123456,命名不符合要求则无法提交成功。
批量申报需下载EXCEL模版,模版中“登记号”一列填写应当与对应著作权证明文件命名一致,命名不一致则系统无法校验通过。其他单元格按表格批注要求填写内容,及在系统对应的位置上传批量申报EXCEL表格。
且最终所有著作权证明文件(不含EXCEL表格)的PDF全选中后,点击右键形成ZIP格式压缩文档统一上传申报系统,注意压缩后的ZIP文档大小不能超过500M,切勿直接点击文件夹压缩。
3.2申报著作权登记资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资助项目: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文件为PDF格式文档,如存在正反面或多页,应当按顺序制作在一份PDF格式文档内。
所申报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应当提供与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委托合同,需标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软件名称、数量、单价等信息。
所开具发票的服务名称要标明为著作权代理费,示例:软件著作权代理费、软件著作权代理服务费、知识产权服务费(备注软件著作权代理费/服务费),不同类型的代理费用分别开具发票,且数量、单价要与合同内容一致,发票代理费单价要大于资助金额,否则将不予资助。
以每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作为单位,应当提供计算机软件登记证、与代理机构所签订的代理合同及发票(包括同一份代理委托合同存在多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委托事项),上述文件按顺序制作在一份PDF格式文档内,确保页面内容清晰,所有页面内容为正向,不可横置或倒置。
示例:计算机软件登记证书、委托代理合同、发票制作在一份PDF格式文档内。
文件应以登记号命名:不含汉字、小数点及“-”等其他特殊符号;例如:2018ABC123456,命名不符合要求则无法提交成功。
批量申报需下载EXCEL模版,且所填写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信息应当20件(含20件)以上,模版中“登记号”一列填写应当与对应著作权证明文件命名一致,命名不一致则系统无法校验通过。其他单元格按表格批注要求填写内容,及在系统对应的位置上传批量申报EXCEL表格。
且最终所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文件(不含EXCEL表格)的PDF全选中后,点击右键形成ZIP格式压缩文档统一上传申报系统,注意压缩后的ZIP文档大小不能超过500M,切勿直接点击文件夹压缩。
本项目的受理、审核及资金拨付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1.按网站提示填写提交
需要获得L3级别核验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办理L3级别核验详情请参考指南第65页至第70页),填报信息应真实,合法,准确,以免影响用户信用,要确保注册申请人、著作权人以及银行开户名三者一致否则资助申请无法通过审核并且不能办理领款,请勿随意申报。请谨记申请项目的账户名与密码,丢失无法找回。
2.在申报系统中按要求逐项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申报材料。
应按系统要求格式填报著作权人,登记号,登记时间,作品名称等申报信息,并上传所要求的申报材料。
3.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和初审。
首先审核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对于主体资格材料不完善的,限期予以补正,未在规定时间内补正则视为放弃该件著作权资助申请,如不符合政策规定不予资助。
主体资格审核通过后,再进行资助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对于申报材料不完善的,限期予以补正,未在规定时间内补正则视为放弃该件著作权资助申请,如不符合政策规定不予资助。
4.我局将每月15日(如遇节假日,将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定期在系统中更新审批结果,发出补正通知。补正期通常为3个工作日,请申请人务必定期登录系统查看审批意见。
5.审核过程中发现申请人可能存在非正常申请情形时,可暂停资助审批,展开调查程序。
6.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应在市财政部门下达预算后通知申请人办理领款手续,申请人未按通知要求领款的视为放弃申请资助款。
1.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和申报指南要求的。
2.被列入市财政专项资金违规、失信信息名单的。
3.经查询深圳市信用网,被列入国家有关部门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拒不执行生效的知识产权行政处理决定或者司法裁判的,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
5.经查询人民法院公告网,发现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
6.其申请项目已根据《深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19〕6号)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同或类似资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