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标年审:一体掌握需要和不需要的考量
香港商标年审:一体掌握需要和不需要的考量
2018年1月1日起,香港商标注册局将对商标注册进行年审。商标注册人须于每年的3月31日前向商标注册局提交年审申请,并按年度缴纳年审费。
很多商标注册人认为年审是多余的,或者觉得只要表明自己仍然愿意继续使用商标,就可以自动续约。其实,这是一种误解:香港法律规定,商标注册有效期为7年,注册人可以在注册期满后续约3年,但第4个至第10个年度必须经过年审方可续约。续约期满后,如果要继续使用商标,必须重新注册。
过去一直以来,香港商标注册局的做法是,只要注册人交纳年审费,就自动续约注册期。但是,近年来有不少媒体报道商标注册人因为商标使用情况停止而被取消注册,令人不安。而最近,香港商标注册局对年审程序作出调整,年审将不再自动续约注册期。商标注册人必须附上一份使用证明,说明自上次注册商标以来,商标在香港是否继续使用。
香港商标注册局认为,新的年审程序有利于维护商标注册制度的公平性,也有助于防止商标滥用。新的年审程序将于2018年3月31日开始实施,对注册商标为2018年3月31日前注册的,商标注册局仍然采取自动续约的做法。
一体掌握需要和不需要的考量
但是,有些商标注册人认为新的年审程序太繁琐,不值得为此而费心。香港商标注册局表示,如果注册人认为自己并不需要继续使用商标,可以在年审期到期前向商标注册局申请注销商标。据悉,商标注册局收到注销申请后,会通知相关人士,开始进行审查,如果认为注销合理,则注销商标。
商标注册局提醒,如果注册人不能提供使用证明,或者认为自己不再使用商标的原因是使用条件发生变化,也可以申请注销商标。例如,如果原来是以销售某项产品为主,但现在不再销售该产品,则可以申请注销商标。
商标注册局提醒,注销商标是一项法律程序,如果注册人不能提供使用证明,或者认为自己不再使用商标的原因是使用条件发生变化,也可以申请注销商标。例如,如果原来是以销售某项产品为主,但现在不再销售该产品,则可以申请注销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