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自有商标产品的策略
就中国绝大多数企业而言,他们使用自己的制造商标。但从国际上看,制造商标在市场上的主导地位正受到卖方目标的极大挑战。例如,西尔斯是美国最大的零售商。1979年,它首次研发出以自己名字命名的轮胎。目前公司90%以上的产品都是以自己的销售商标销售的。它的成功实践受到越来越多中间商的高度赞扬。对于很多小企业来说,他们也愿意自愿放弃自己的品牌所有权,采用中间商的销售商标,利用中间商的商标信誉来推广自己的产品,然后凭借自己的实力“自立门户”,自称是著名的中间商名牌商品供应商。因此,销售商标的使用也是企业在一定条件下推出品牌的策略。
从消费者心理的角度来看,当代消费者既重视厂商的声誉,也重视卖家的声誉。一些消费者愿意在信誉好的商店购物,甚至不询问商品是哪个制造商生产的。以上海* *超市公司为例,该公司是著名的零售中间商,消费者只要从* *超市购买商品就能安心,而为该超市提供商品的厂家商标被淡化。有些卖家愿意用自己的商标来销售商品,而不是厂商的商标。其实这是商业企业实施商标战略的体现。对于厂商来说,当然不要因为向销售公司屈服而放弃自己的品牌。但是,如果企业想在自己不熟悉的新市场销售产品,或者企业的商誉远不如市场上的销售者,那么使用销售商标更容易打开市场,因为它可以充分利用销售者长期以来在消费者中形成的声誉。企业的产品被市场接受后,可以使用自己的制造商标代替,也可以同时使用制造商标和销售商标。这种形式在我国对外贸易中更具有现实意义。比如中国出口商品在国外消费者中的信誉度较低,可以先使用国外销售商标,等商品普遍获得客户信任后再使用自己的制造商标,这样自己商标的信誉就可以逐步建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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