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免责的条件是什么?
1.免除商标侵权的条件是什么?
商标法第64条。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够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向提供者说明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不承担赔偿责任。可见,经销商销售商标侵权商品,必须满足三个基本条件才能免除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
一是不知道我卖的商品是商标侵权商品;
二是能有效证明销售的商品是合法取得的;
第三,如实说明侵权商品的提供者。
二、商标侵权的主要行为有哪些?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行为。
2、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变更其注册商标并将变更后商标的商品再次投入市场。这种行为理论上也叫“反向假冒”。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根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够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向供货方说明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这种形式的商标侵权需要销售者的主观认识。
商标侵权免责的条件和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六十条违反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注册商标专用权引起争议的,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愿意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侵权行为成立时,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的工具。违法经营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可以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五年内两次实施商标侵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从重处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停止销售不知道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能够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商品,并向提供者说明。
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有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十四条注册商标所有人请求赔偿,被侵权人辩称注册商标所有人未使用注册商标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所有人提供前三年内实际使用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所有人不能证明其在过去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其因侵权受到其他损失的,被诉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你销售自己不知道的商品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并且你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获得的,并向提供者说明,你将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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