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经销商有责任吗?

2022-11-28 来源: 未知

1.商标侵权经销商有责任吗?

我国商标法规定,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因此,即使不存在侵权商品的制造行为,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商品的人仍然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在以下情况下,经销商可以免于赔偿。

一是经销商有合法来源证明不知道其经销的产品侵犯他人商标权。本案中,经销商因不具有侵权的主观故意而免于赔偿。

二是在先使用,即注册商标在授权前已经销售,即在先销售。一般来说,经销商对其所代理的商品,无论商品是否经过授权,是否有商标注册证,都要履行一定的审核义务,并履行相应的审核义务,至少证明其主观上没有侵权的意思。

商标侵权可以具体分解为以下四种类型:

(一)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二)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

(三)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四)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

第一种行为是假冒,另外三种是假冒。假冒注册商标是对商标专用权最严重的侵犯。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商标侵权的法律依据。

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四)伪造或者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销售伪造或者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更换商标的商品重新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提供便利,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以上知识就是边肖对“商标侵权经销商有责任吗?”可见,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因此,即使不存在侵权商品的制造行为,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商品的人仍然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请到涩谷商标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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