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同一商标同时申请?
一、如何处理同一商标同时申请。
根据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两个以上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应当对在先申请的商标进行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同日提出申请的,应当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商标,驳回他人申请,不予公告。没有使用证据或者证据无效的,采用抽签方式决定谁的申请有效。
因此,当出现这种情况时,商标局首先会要求双方(或多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商标在先使用的有效证据。通过这些证据,我们可以判断谁可以获得商标申请资格。如果双方都不能提供商标在先使用的证据,或者根本没有提交,那么就必须进入下一个过程——协商。双方(或多方)讨论商标属于谁,再以书面协议的形式告诉商标局,从而决定谁能获得商标申请资格。
二、商标异议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十九条规定,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商标公告初步审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可以提出异议。商标异议的基本程序如下:
商标异议的主体是法律上的任何人,可以是机关、团体、企业或个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利害关系人,也可以是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他们可以是中国人,也可以是外国人。商标反对者和商标申请人之间的主要区别是:
一是不在中国从事经营的自然人不能申请注册商标,而商标异议程序允许自然人作为商标异议人;
第二,新商标申请人与商标直接相关,而商标异议人不一定与被异议商标或被引用商标相关。
需要注意的是,国内企业或个人可以直接或通过商标代理组织办理商标异议。但根据《商标法》第十条规定,外国企业或个人必须由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否则不予受理。被异议的商标必须是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在《商标公告》中公布的商标,任何未经商标局审定或在《商标公告》初步审定公告中公布的商标都不属于可以捕捉异议的类别。商标局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的商标、形式审查驳回的商标和实质审查驳回的商标不在商标异议受理范围内。此外,未注册商标和实际使用的注册商标不在商标异议受理范围内。
提出商标异议的时间为商标局依法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前或者在《商标公告》上刊登后三个月内不予受理。如果商标异议期的最后一天是国家法定休息日,则顺延至假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以上是涩谷商标网边肖给出的“同一商标同时申请如何处理”的回答。我们可以知道商标局是这样处理这种情况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想了解更多其他法律知识,涩谷商标网还为律师提供专业的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平克曼商标网是一家专业提供商标注册、商标查询、商标买卖交易的平台,如果您有这方面的需求,欢迎来电咨询!有任何疑问,可以【立即咨询】咱们平台的客服或者添加微信号【15517851322】
了解更多信息!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