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作为商品名称是否侵权?
1.商标作为商品名称是否侵权?
如果名称与商标相同,容易导致混淆,则构成商标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四)伪造或者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销售伪造或者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更换商标的商品重新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提供便利,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二、商标侵权应该赔偿多少?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根据权利人因侵权而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根据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商标许可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根据权利人因侵权而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根据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商标许可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按照上述方法确定赔偿金额的一倍至三倍确定赔偿金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我们可以理解,如果名称与商标相同,容易混淆就容易造成侵权。国家法律有相关规定,希望大家能理解。如有疑问,可咨询涩谷商标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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