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文字或图形被禁止构成商标?
1.哪些文字或图形被禁止构成商标?
我国《商标法》对构成商标的禁用文字或者图形有以下要求:
1.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
2.与外国的国名、国旗、国徽、军旗徽章相同或者近似的;
3.与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国旗、国徽、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4、与“红十字会”、“红新月会”标志、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5.该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
6.直接标明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等特征;
7、带有民族歧视;
8.夸大宣传和欺骗性;
9.有损社会主义道德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10、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对外公开的名称。
第二,商标由哪些标志组成。
我国《商标法》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区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商品的可见标志,包括文字、数字、字母、数字、立体标志、颜色组织,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申请注册为商标。”根据这一规定,商标可以由文字、数字、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这些东西的任何组合组成。在实践中,商标有以下基本形式:
(1)仅由单词组成。
(2)也可以单独由字母组成。
(3)仅由数字组成的商标。
(四)仅由图形构成的商标。
(5)组合商标可以是文字、数字、字母、图形中任意两种或两种以上元素的组合,以文字和图形的组合较为常见。
(六)注册立体标志与颜色相结合的商标,即立体商标,是《商标法》修订后增加的商标构成要素。新《商标法》将商标保护的对象从平面商标扩大到立体商标和TINT商标。
以上是涩谷商标网对“禁止哪些文字或图形形成商标”的回答。我们可以了解到,我国《商标法》对禁止构成商标的文字或者图形有上述要求。如果想了解更多其他法律知识,涩谷商标网还为律师提供专业的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平克曼商标网是一家专业提供商标注册、商标查询、商标买卖交易的平台,如果您有这方面的需求,欢迎来电咨询!有任何疑问,可以【立即咨询】咱们平台的客服或者添加微信号【15517851322】
了解更多信息!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