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2020年第四次修改简要解读

2022-08-28 来源: 未知

新修改的《专利法》将于2021年6月1日起生效施行,以下是对本次专利法修改中重要条款的解读。


1.专利法第二条,新增保护「局部外观设计」。

解读:

在美国、日本、欧盟等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都有局部外观设计制度的情况下,引入局部外观设计制度有利于与世界专利制度接轨,以后包括鞋底、茶杯把手、鼠标滚轮、手机屏幕等产品局部的改进,都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了


2.专利法第二十条,引入①「诚实信用原则」、②「滥用专利权」。

解读:

①「诚实信用原则」早该有了,「诚实信用原则」被称为民法中的「帝王条款」,2013年修订的《商标法》第七条引入了「诚实信用原则」,2020年通过的《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②「滥用专利权」与2007年《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十五条呼应。


3.专利法第二十四条,增加「紧急状态下为公共利益公开,不丧失新颖性」。

解读:

鼓励最新的技术应用于「非典、新冠」这类以及之后可能出现的国家非常事件,而不用担心之后公开之后不能申请专利。


4.专利法第二十九条,新增外观设计6个月的国内优先权期限。


5.专利法第三十条,新增要求优先权时提交副本的期限。


6.专利法第四十二条,①外观设计的专利权期限从十年延长为十五年;②引入「专利权期限补偿」制度。

解读:

①这是为了加入《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海牙协定)所做的修改,预计不久之后中国即将加入《海牙协定》;目前中国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国际申请有PCT体系,商标的国际注册有马德里体系,加入《海牙协定》后中国的外观设计也有国际注册的途径了;

②对发明专利实质审查期限过长,导致专利实际保护期限缩短的问题将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新药上市审评审批的专利权期限补偿是中美第一阶段贸易协议里美国明确要求中国承诺的法律修改。


7. 专利法第五十至五十二条,新增「专利权开放许可」制度。


8.专利法第七十一条,①新增「故意侵犯专利的1-5倍赔偿」;②专利侵权法定赔偿金额从1-100万修改为3-500万;③侵权人举证妨碍的后果。

解读:

这条基本上对应商标法第六十三条:

①2013年修订的《商标法》第六十三条也曾经规定恶意侵犯商标权的1-3倍赔偿(2019年也修改为1-5倍赔偿),然而2013年以来各级法院鲜少适用这个惩罚性条款,因为确定赔偿基数就是目前法院比较难解决的问题

②专利法修法讨论过程中最低法定赔偿金额曾经从10万降为5万,最后定为3万,但这并不意味着以后不会出现低于3万的专利侵权赔偿,因为赔偿金额首先按照侵权所受损失或者侵权所获利益来计算,可以预料跟之前的1万一样不会对加强专利保护起到什么作用;

③侵权人举证妨碍的后果,早在广东法院“探索完善司法证据制度破解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难”试点工作座谈会纪要」(2013年5月17日)、2013年商标法第六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16〕1号第二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十五条就有类似的规定,然而对照2013年以来的商标侵权案件、2016年以来的专利侵权案件来看,各级法院鲜有适用举证妨碍条款判决赔偿金额,可以预料不会对加强专利保护起到什么作用。


8.专利法第七十三条,专利侵权诉讼的时效由二年修改为三年,新增由知道或应知侵权人之日起计算。解读:对应《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总体评论:

①我国的工业产权立法,主要由商标法引领修法趋势。很多民法上基本原则在知识产权法上的引入、诉讼制度上的创新性的规定、制度最早都由商标法的修改体现出来,然后再由商标法逐渐扩及专利法。


②外观设计专利大有可为。申请一个费用减免的局部外观设计专利,还有6个月的优先权期限,在专利诉讼里如果适用法定赔偿,还能拿到最低3万元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