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的证据

2022-11-28 来源: 未知

商标使用的证据

1.发票:发票作为经济交往中的基本商业凭证,是记录经营活动的书面凭证,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和收取的收付凭证。因此,真实有效的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发票可以有力地证明注册商标的使用。但很多企业在开具发票时只填写商品或服务的名称,而不填写品牌名称或缩写品牌名称。

2.合同(或协议):合同、协议是经济实体参与经济活动的重要凭证和依据,因此可以作为商标使用的有效证据。但很多合同(或协议)看似严格,商标标识却不明显。特别是,有些服务协议根本没有标注商标,不能作为有效使用的证据。因此,在签订合同或协议时,商标一定要标注清楚,最好写上注册商标的名称和注册号,留下商标使用的有效证据。

3.广告:广告包括在广播、电视、报纸和杂志等各种媒体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的广告。广告是企业宣传其商标、商品和服务的重要方式。商标标识在广告中处于显著位置,是很好的证据材料。但有些广告方式,如电视广告、户外广告等,由于不能提供广告的时间信息,很难证明使用商标作为直接证据。报纸、杂志、会议、博览会、交易会等的广告。是更直接、更有力的证据,因为它们可以提供时间和商标标识等重要信息。但是,与广告公司签订的广告合同,只要在合同中标明品牌名称,就可以作为有效使用的证据。

4.包装:包装包括商品包装、服务用品包装或容器等。因为很难确定打印和使用简单包装或容器的具体时间,需要其他证据来证明。比如委托印刷时,与印刷厂签订的合同上要标注品牌名称。

5.产品检验报告:上级质监部门、行业协会等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商品质量的产品检验报告,程序严格,标注内容明确,是商标使用的良好证据。

6.商标印制证明材料:商标印制是商标使用的前提条件,因此商标印制证明材料也是商标使用的有力证据。但在实际案例中,很多企业直接提供了部分商标,却无法提供印刷这些商标的证明材料。通常无法确认这些商标印刷和使用的具体时间。因此,企业在印刷商标时,一定要选择信誉好、经营范围包括“商标标识印刷”的印刷企业。此类印刷企业有完善的商标印刷管理制度,对印刷时间、商标名称、印刷客户有完整的登记和保管记录。开票和签订合同也相对规范,可以为商标的使用提供有力的证据。

其他可以作为商标使用证据的材料包括产品说明书、货物进出境的LI检验检疫证明、产品报关单等。但上述所有单一材料未必能完全证明商标的使用,往往需要有多种证据材料相互印证,相互关联,形成有效的证据链,才能充分证明商标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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