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的通知义务是什么

2022-11-28 来源: 未知

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的通知义务是什么

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维持或者撤销注册商标的裁定后,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另一方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商标评审委员会管理制度

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专门负责商标评审的行政执法机构,依法行使商标评审事项决定权;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商标法》第二条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处理商标争议。商标评审委员会和商标局的工作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构成了我国商标授权、确认和保护的管理体系。

商标评审委员会主席的权限:

(一)主持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决定商标评审委员会成员的回避;

(三)审查和发布商标评审。

商标评审委员会主席可以委托副主席代理。

这些都是关于商标审查的相关法律法规。商标的竞争越来越激烈,经营企业时要特别注意商标相关的法律问题,不要最后变成别人的婚纱。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到我们涩谷商标网进行专业的法律咨询。

平克曼商标网是一家专业提供商标注册、商标查询、商标买卖交易的平台,如果您有这方面的需求,欢迎来电咨询!有任何疑问,可以【立即咨询】咱们平台的客服或者添加微信号【15517851322】了解更多信息!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