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公司申请的商标被驳回时如何判断商标相同或近似?

2022-11-28 来源: 未知

一、如何认定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2020年6月1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国知发保字〔2020〕23号公告发布《商标侵权判定标准》,要求相关商标执法部门在处理和查处商标侵权案件时遵守。《商标侵权判定标准》共38条,规定了商标的使用、相同商品、近似商品、相同商标、近似商标、易混淆、免于销售、权利冲突、中止适用、权利人的认定等。

《商标侵权判定标准》中对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判定。

第十三条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是指涉嫌侵权,与他人注册商标完全相同,虽有区别,但在视觉效果或者听觉感知上基本没有区别,相关公众难以区分的商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2号)第九条第一款:商标相同,是指被指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法区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9号)第八条第一款: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同一商标”,是指与假冒注册商标完全相同,或者在视觉上与假冒注册商标基本没有区别,足以误导公众的商标。

前述司法解释发布时,中国尚未开放声音商标注册。《商标侵权判定标准》第十三条在前述司法解释的基础上增加了对驰名商标的相同认定。即:(1)相同;(2)视觉效果或听觉感知基本无差异,相关公众难以分辨。个人认为,这里的“相关公众难以区分”的表述比法释〔2004〕19号司法解释中的“足以误导公众”的表述更为准确,因为“误导”的表述过于宽泛,很容易理解为包括近似情形。

第十四条将涉嫌侵权的商标与他人注册商标进行比较,可以认定与注册商标相同的情形包括:

(一)字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人物的构成和排列顺序相同;

2.改变注册商标的字体、字母大小写和文字排列,与注册商标基本没有区别;

3.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字母、数字之间的间距,与注册商标基本没有区别;

4.改变注册商标的颜色不影响注册商标的显著特征;

5.在注册商标中,仅增加普通名称、图形、型号等缺乏显著特征的内容,不影响注册商标的显著特征;

(二)图形商标在构成要素、表现形式等视觉基础上的区别;

(3)文字构成、图形外观及其排列组合相同,商标整体视觉感基本无差异;

(4)立体商标中突出的立体标志与突出的平面要素相同,或者基本没有区别;

(五)颜色组合商标中组合的颜色、排列方式相同或者基本无法区分的;

(6)声音商标的听觉感知与整个音乐形象的听觉感知相同,或者基本没有区别;

(七)其他在视觉效果或者听觉感知上与注册商标基本无法区分的。

二、商标侵权责任。

1、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严重行为。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从相应法律的表述可以看出,侵权行为的严重程度是区分罪与非罪的关键。

2.行政责任。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予以处罚。

(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

(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②没收、销毁侵权物品;

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和伪造注册商标的工具。

(2)处以罚款。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不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经营额50%以下或者侵权所得利润5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3.民事责任。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其中,侵权赔偿数额是指侵权人在侵权期间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侵权期间遭受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从上面我们可以知道,判断商标相同或相似需要考虑很多因素。比如图形商标在构成要素和表现形式上基本上是视觉上无法区分的;图形组合商标的文字构成、图形外观和排列组合相同,在整体视觉上基本无法区分;立体商标中的显著立体标志和显著平面元素相同或者基本无法区分,可以判定为近似商标。详情请参考上述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需要解答,欢迎来涩谷商标网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平克曼商标网是一家专业提供商标注册、商标查询、商标买卖交易的平台,如果您有这方面的需求,欢迎来电咨询!有任何疑问,可以【立即咨询】咱们平台的客服或者添加微信号【15517851322】了解更多信息!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