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商标侵权?
一、商标侵权如何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六十条违反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注册商标专用权引起争议的,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愿意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侵权行为成立时,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的工具。违法经营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可以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五年内两次实施商标侵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从重处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停止销售不知道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能够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商品,并向提供者说明。
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有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十一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哪些行为属于商标侵权?
(一)未经权利人许可,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或者服务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在这种行为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1、对“用”的理解。侵权人“使用”商标的方式和范围与商标所有人相同。也就是说,任何构成“”的方式对于商标所有人来说都可以在这里构成“使用”。
2.行为违法性依据:“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
3.相似商品和相似商标的判定。商标法规定,此类侵权行为有四种:
(一)在同一种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二)在同一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的;
(三)在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四)在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
这里的判断标准与商标注册程序和商标确认程序中的标准一致。以上四种行为通常被称为“假冒商标行为”。
(二)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
(三)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和擅自销售他人注册商标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更换商标的产品再次投入市场的。(反向模拟)
(五)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1、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标名称或者商品装饰,并足以造成误认的。
足以造成误认意味着消费者会对商品的来源以及行为人与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关系产生错误的认识。
2.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提供储存、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商标侵权是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侵犯商标权主要从民事或行政方面进行处罚。但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的,依法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以上是涩谷商标网整理的相关内容。如需帮助,请访问涩谷商标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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