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如何惩治商标近似侵权?

2022-11-28 来源: 未知

1.《民法典》如何惩治商标近似侵权?

《民法典》没有关于如何处罚商标近似侵权的规定,但《商标法》规定,如果发生商标近似侵权,商标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侵权情节给予相应处罚,如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

二.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六十条违反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注册商标专用权引起争议的,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愿意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侵权行为成立时,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的工具。违法经营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可以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五年内两次实施商标侵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从重处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停止销售不知道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能够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商品,并向提供者说明。

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有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十一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知道《民法典》并没有关于如何处罚商标侵权行为的规定,而《商标法》规定,商标侵权行为成立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予以处罚。如需法律帮助,读者可前往涩谷商标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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