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有哪些行为属于商标侵权?

2022-11-28 来源: 未知

众所周知,商标是企业的重要资产。商标一经注册,企业就享有商标权。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商标权的有效期限为10年。在此期间,他人不能随意使用其商标,随意使用可能涉及商标侵权。那么,哪些行为是商标侵权呢?涩谷商标网边肖带你看看相关知识。

1.民法典中有哪些行为属于商标侵权?

行为人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或者有其他干扰、妨碍商标所有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所有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侵权人通常要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侵权的侵权人要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知识产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对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6)集成电路的版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对象。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行为人依法推定有过错,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二.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六十三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根据权利人因侵权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根据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商标许可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按照上述方法确定赔偿金额的一倍至五倍确定赔偿金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人民法院为了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与侵权行为有关的图书资料主要掌握在侵权人手中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有关的图书资料。侵权人未提供或者提供虚假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确定赔偿数额。

因侵权行为给权利人造成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费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侵权情节判决赔偿500万元以下。

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除特殊情况外,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权利人的请求,责令销毁;主要用于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材料和工具,责令销毁,不予赔偿;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上述材料和工具进入商业渠道,不予补偿。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仅去除假冒注册商标后,不得进入商业渠道。

商标注册是一种知识产权,做好商标保护工作对个人或企业都非常重要。对于一些企业来说,如果恶意竞争会抢注他人商标,或者未经许可使用他人商标,属于侵权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赔偿。如仍有相关法律问题,请咨询涩谷商标网律师。

平克曼商标网是一家专业提供商标注册、商标查询、商标买卖交易的平台,如果您有这方面的需求,欢迎来电咨询!有任何疑问,可以【立即咨询】咱们平台的客服或者添加微信号【15517851322】了解更多信息!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