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前如何处理许可合同?
一、商标转让前许可合同如何处理。
注册商标转让时,转让前允许他人使用的,在合同期内转让注册商标不影响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但转让方应当将商标使用许可的事实告知受让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应当转让在同一商品上注册的近似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
商标局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不予批准,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注册商标转让经核准后,应当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第四十三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必须在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
允许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证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予以公告。未经备案,不得对善意第三方使用商标许可。
二、商标许可合同及法律风险。
(1)合同当事人及法律风险被许可使用的商标必须是注册商标,许可人必须是注册商标的所有人。根据相关规定,被许可人使用人用药品、医用营养食品、医用营养饮料、婴儿食品的商标,应当提供卫生行政部门的证明文件;使用卷烟、雪茄烟和包装烟丝商标的,被许可人应当提供国家烟草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被许可人不在中国内地,不需要此类文件。如果合同当事人不遵守相关规定,没有合法资格的主体不合格,从而导致合同无效,是一种法律风险。
(2)超出许可范围的法律风险被许可人使用许可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与商标局核准的商品或者服务一致,不得超出商标局核准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许可证一经超范围使用,被许可人可以超范围使用商标,可能侵犯他人商标权,被他人追究侵权责任;许可人还面临合同无效、违约等法律风险。
(3)不当使用商标的法律风险根据规定,部分被许可人为了避免商品被视为代工产品,隐瞒实际生产者名称和原产地。这种不当使用商标的行为会导致行政法律风险和民事法律风险。根据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被许可人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被许可人限期改正,没收其商标标识,并根据情节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此外,被许可人违反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的商标正常使用义务,将面临承担违约责任的法律风险。
(4)许可合同备案及法律风险。允许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证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予以公告。未经备案,不得对善意第三方使用商标许可。允许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
商标所有人在转让商标前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应当将商标使用许可告知受让人。双方签订转让合同并办理转让登记的,不影响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在许可期间,被许可方可以使用票证。如需法律帮助,读者可前往涩谷商标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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