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赔偿标准有哪些?
1.商标侵权赔偿标准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
商标侵权人民法院为了确定赔偿数额,可以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与侵权行为有关的图书资料主要掌握在侵权人手中的情况下,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有关的图书资料;侵权人未提供或者提供虚假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确定赔偿数额。
因侵权行为给权利人造成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费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侵权情节判决赔偿300万元以下。
二、如何计算商标侵权的利润。
关于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利益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按照侵权商品的销售额和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商品的单位利润不能确定的,按照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
法律依据:
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应当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根据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商标许可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按照上述方法确定赔偿金额的一倍至三倍确定赔偿金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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