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保护条例如何规定?
驰名商标保护条例如何规定?
根据商标类型的不同,商标可以分为普通商标和驰名商标。与普通商标相比,驰名商标可以得到更多的特殊保护和跨类保护。首先说一下特殊保护。一般来说,普通商标只能在注册的商品或服务中受法律保护,享有商标专用权,而驰名商标因其独创性和显著性可以得到更多的特殊保护。比如驰名商标可以抵御他人恶意抢注,其他公司不能将该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其他公司也不能将该驰名商标注册为公司名称。第二,有跨阶层的保护。驰名商标根据其驰名程度可以获得不同程度的跨类保护,有的是大部分类别的保护,有的则是几乎所有类别的保护。普通商标不能跨类别保护。根据驰名商标是否注册,驰名商标也可以分为注册驰名商标和未注册驰名商标。从现行法律法规来看,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只要符合一定条件,都可以主动申请认定驰名商标,但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保护范围不同。目前我国法律对已注册的驰名商标给予跨类保护,而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仅在相同或近似的商品类别中受到保护,保护范围与我国注册的普通商标相同。因此,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大于未注册驰名商标。综上所述,企业想要申请驰名商标,应该先提前注册商标,再通过行政认定的方式申请驰名商标,这样比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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