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属于商标无效转让?
2022-11-28
来源:
未知
如果一个公司想拥有自己的商标,就需要申请商标注册。但是对于一些对商标注册过程了解不多的公司或个人来说,直接申请注册是有风险的。如何避免这种风险?事实上,商标转让也可以进行。商标转让中的商标都是注册商标,风险相对较小。但也有一些行为会导致商标转让无效。那么哪些行为属于商标无效转让?下面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1.商标注册证在有效期届满后六个月宽限期内未续展的商标,或者该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并被注销
2.转让变更文字,未经授权使用注册商标的图形和组合。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商标备案的,使用人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得转让,不受法律保护
3.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变更登记人的姓名、地址等事项,未办理变更手续的。注册人的名称和地址具有唯一性和确定性的特点,是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归属的重要依据。擅自变更的,不受法律保护
4.转让注册商标的申请,可能造成误解、混淆或者其他不利影响的。长期使用的商标,可以为公众所熟知,消费者可以联想使用同一注册商标的商品。注册商标转让时容易产生混淆和误认。为保护他们的利益,规定对可能引起误解的转让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他们不予批准,混淆或者其他不利影响
5.商标注册人不得同时转让在同类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类似产品。类似商品或者类似商标应当同时转让,容易给消费者造成混淆和误解。因此,保护商标专用权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