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商标撤三,我们应该怎么办?

2022-11-28 来源: 未知

  最近,平克曼商标接到了一个咨询电话,以为企业主说是遭遇了商标撤三,火急火燎地询问应对策略。

  确实,我国《商标法》针对连续三年不使用的商标有明确规定:《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那遭遇商标撤三该怎么办?不要害怕,积极提供商标使用证据就可以了。

  

  那哪些可是商标使用证据呢?如下所示:

  1、 近三年的商标宣传材料(包括在报纸、杂志、网络、电视、电台等媒体上的宣传资料;和公司制作的宣传单页、手册等;公司促销或其他推广宣传活动资料)。

  2、销售发票、销售合同、企业招牌、加盟许可合同。

  3、近三年销售范围,销售额说明,销售发票复印件、纳税申报证明等。

  4、近三年的广告宣传费用统计(请加盖公章),最好能提供与广告公司所签订的合同及相应费用支付发票复印件。

  5、相关媒体对企业的报道、采访等材料。

  6、企业参加各类展会、推介会等公开了使用商标的证明:譬如参展照片、参展证、缴费发票等。

  7、带有商标标样的产品质检报告

  8、带有企业商标标识的资质证明及所获荣誉证书:包括各种奖章、奖状、荣誉及称号等。

  保留好商标使用证据,遭遇商标撤三就再也不怕啦。其实,企业在商标保护方面,最好还是找一家专业的商标代理公司来规划一下,毕竟专业的事情还是要交给专业的人来做,平克曼商标期待您的垂询。

平克曼商标网是一家专业提供商标注册、商标查询、商标买卖交易的平台,如果您有这方面的需求,欢迎来电咨询!有任何疑问,可以【立即咨询】咱们平台的客服或者添加微信号【15517851322】了解更多信息!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