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商标注册时不可忽视的他人权利
在申请商标注册的过程中,会遇见很多都是因为在先权利不能侵犯的,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有哪些在先权利是不能注册商标的,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1、申请商标注册的时候不可忽视在先企业名称、字号权
他人在先登记、使用的并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名称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申请商标注册将与他人企业名称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文字申请注册为商标,可能导致相关公众混淆,属于对他人企业名称权的侵犯。
2、申请商标注册的时候不可忽视知名商品的商品名称、商品外包装、装潢权
许多知名的商品都有着特有的商品名称、商品包装、装潢权也具有区别商品来源的功能,因此也是受到相关法律权利的保护,这些也是属于在先权利的一种。因此申请商标注册的时候这些他人权利是不能够忽略的。王老吉与加多宝就是一个非常好的典例:王老吉和加多宝主就在装潢权上起过争执,加多宝迫于压力改为了金色包装。
3、申请商标注册的时候不可忽略在先著作权
申请商标注册的时候,申请人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作为商标注册申请使用,这一行为是属于对他人在先著作权的侵犯。
4、申请商标注册的时候不可忽略他人的姓名权
申请商标注册的时候,如果自然人的姓名,未经许可,也不能将他人的姓名作为商标或者商标组成部分,因为这也是对于他人的姓名权的侵犯。
5、申请商标注册的时候不可忽略他人的肖像权
自然人的姓名,未经许可,也不能将他人的肖像作为商标或者商标组成部分,但如果是本人申请的则允许通过,例如我们都熟悉的老干妈。
以上这些在先权利是不能用在注册商标的,大家要注意规避,也希望大家在注册商标路上能够更加顺利,早日取得自己想要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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