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标注册及审查的新机制和新准则

2022-08-28 来源: 未知
进入十四五时期(2022年)以来,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商标局的总体规划,商标局对商标的注册和审查已经和将要采取一些新的机制和措施,分述如下。

严厉打击恶意商标注册

2022年4月1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持续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通知》(下称「通知」),列出了接下来将重点打击的10类商标申请和注册,除了抢注冬奥会热点「谷爱凌」、「冰墩墩」等社会热点人物、事件的行为,还包括以下行为:

  1. 商标注册申请数量明显超出正常经营活动需求,缺乏真实使用意图的;
  2. 大量复制、摹仿、抄袭多个主体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较强显著性的商标或者其他商业标识的;
  3. 大量转让商标且受让人较为分散,扰乱商标注册秩序的。

商标局还将持续完善「商标注册禁用词库」和「指引词库」,对「重点监控名录」中的市场主体办理商标业务的,依法从严审查审理并强化实际使用举证义务。

商标阶梯规费

商标局在「通知」中提出,研究优化商标规费标准,推动建立「阶梯规费」制度。
目前还没有关于「阶梯规费」的具体实施办法,我们商标猜测对于同一申请人大量注册囤积商标的申请,可能在达到某个申请数量之后,将显著提高商标官费,大大提高囤积商标的成本。

商标撤三审查新准则

撤销复审功能前移

以前商标局在审查商标使用证据时,一个商标即使跨越几个互不类似的群组,只要有一个商品项目的证据被认定有效,就被视为提供了全部项目的使用证据,从而整个商标的全部项目都维持有效。
2022年开始,商标局在撤三审查中只维持被认定证据有效的商品项目及类似商品,其他没有提供证据的或认定无效的商品项目将被撤销

公益撤三

商标局在「通知」中提出,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商标注册秩序源头治理,推动有序开展“公益撤三”,释放闲置商标资源。
目前还没有关于「公益撤三」的具体实施办法,我们商标猜测可能对于社会公益组织提出的商标撤三请求,不收取或者少收取撤三申请官费,以降低商标撤三申请成本。

商标使用承诺

商标局提出,探索信用承诺制度运用,使善意市场主体以使用或者「使用意图承诺」替代举证负担,加重涉嫌恶意行为的市场主体举证责任、程序负担与注册时间成本。

商标审查新机制

商标转让审查

「通知」中提出,限制恶意囤积商标转让,加强拟转让商标使用情况的前置审查。如果商标转让人大量转让商标且受让人较为分散,就会收到如下商标转让的审查意见:

转让人累计申请和注册商标数量较多,且累计转让商标较多、受让人较为分散,涉嫌囤积商标转让牟利,具有不良影响。为此,请补充提供转让商标的相关使用证据或者使用意图;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或者证据无效的,我局将认定上述转让申请构成《商标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所指的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
商标局


分类审查

商标局提出,推进商标的快速审查、暂缓审查、恶意特别程序审查。
2022年1月1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商标注册申请快速审查办法(试行)》的公告,对涉及国家重大工程、重大事件等的商标,经省级以上部门推荐,商标局可以对这些商标进行快速审查,2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
目前由于存在大量注而不用的在先商标,商标注册必须要撤销这些障碍商标才能获得注册,由于商标撤销程序的速度慢于一般商标审查的速度,导致为了等待商标撤三结果而产生大量无意义的商标驳回复审。我们商标猜测将来商标局可能推出正式的商标暂缓审查通道。
对恶意商标注册,将采取并案审查、快速驳回、依职权宣告注册商标无效、通告曝光等打击措施。

在先商标权利保护

商标局提出,适度引入「新颖性」视角衡量摹仿、复制具有较高知名度商标的行为,以更严的尺度保护在先商标权利;适度改善商标领域商品与服务项目类似关系碎片化的现象,以更合理的范围保护在先商标权利。
商标审查中的「新颖性」提法是第一次提出,如何衡量申请商标相对于已注册知名商标的「新颖性」,还有待于商标局提出更详细的说明。
商标分类碎片化的现象体现在目前的商标审查严格拘泥于现行的商标分类,而很多国家的商标审查还会突破尼斯分类,只要是商标局认为类似的商品项目,就会跨类别找出近似商标。

防御商标制度

商标局提出,要探索构建「防御商标」制度,为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提供低成本的制度性防御途径。
目前中国并没有像日本和澳大利亚一样建立防御性商标制度,商标注册申请人只能将大规模的防御性商标注册为普通商标。为避免撤销、注销,商标权利人必须使用商标来达到法律对于使用的要求,否则,商标权人就有可能失去这些防御性商标。
我们商标预计中国「防御商标」制度的构建将花费比较长的时间。

商标法的修改方向

新一轮的商标法修改、商标法实施条例修订工作,将简化商标授权确权法律程序,探索「缩短异议期」与「异议程序后置」;完善禁止商标抢注的法律规则;全面强化商标使用义务,大力规制囤积倒卖、恶意维权与权利滥用;探索构建「防御商标」制度。
目前商标初审周期在4个月左右,法定的3个月异议期导致了一般商标注册的周期在8个月左右,修法有可能将商标异议期缩短为2个月。
今年两会期间,有人大代表提出在商标注册申请程序、商标注册满三年时、商标转让和续展等环节中,要求申请人提供商标使用证据,商标法修订有可能采纳其中的部分建议。